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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严肃职称评审纪律和监督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苏畅    发布时间: 2023-10-25    浏览次数: 60

校内各单位(部门):

为维护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纪律要求和监督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禁参评人员弄虚作假。各类职称申报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在申报过程中填报、提供虚假材料者,随时取消其申报资格,且在三年内(含当年)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所在基层推评组不再递补申报名额。

二、严禁参评人员违纪行为。不得向具有评审资格的相关人员递送评审简表、发短(微)信、打电话、进行当面拜访、宴请以及赠送礼品、现金、购物券(卡)等有价证券。对发现有跑关系、送简表、拉选票等行为的参评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在三年内(含当年)取消参评资格。

三、严禁评委违规行为。不得接受参评人员递送的职称评审材料或参加宴请、替参评人说情、拉票、收受参评人员的礼品、现金、购物券(卡)等有价证券;对投票中出现重大偏差的评委列入失信名单,报职评办备案,五年内(含当年)不得参加推荐及评审活动。对发现有廉洁问题的评委、推委会、基层推评组成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永久取消相应资格。

四、严格基层推评组评审纪律。推评组应当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对申报人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人信息、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和推荐工作的客观性负责。严禁各二级单位和相关人员在评审工作中违反评审程序、暗箱操作。对造成参评人员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严格参评人员工作纪律。参与职称评审的党员干部、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跑风漏气、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对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为他人职称评审谋取利益,被投诉属实的,严肃处理。

六、严禁捏造事实、无事生非。举报人对与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举报、投诉,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得道听途说、无凭无据。对有意扰乱职称评审工作正常进行的,严肃处理。

七、加大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力度。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采取亲临现场、明察暗访、受理问题线索等形式对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收(授)人员,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以确保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监督举报电话:0394-8178170

举报邮箱:zknujiwei@163.com

周口师范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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