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
苏畅
发布时间:
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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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2025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倡导文明节俭祭扫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格家教家风,严明纪律要求,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大力倡导新时代文明节俭祭扫新风,以优良党风政风持续引领校风教风学风向上向善。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广大教职员工要从严要求自己,严守“廉洁关”、严防“节日病”,做到“五个严禁” 1.严禁使用公款、公车或占用公共资源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探亲等活动; 2.严禁以祭扫名义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电子红包等; 3.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 4.严禁组织或参与隐秘聚会、违规吃喝、赌博酒驾等违纪违法活动; 5.严禁在祭扫中搞攀比、大操大办或传播低俗文化。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各二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关键少数”,聚焦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整治损害党的形象、师生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把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检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严防反弹回潮、隐形变异,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以有力有效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中共周口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南省监委驻周口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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