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用校内电子举报邮箱、举报电话的通知 |
发布人:
苏畅
发布时间:
2025-03-03
浏览次数: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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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各教职工: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设立纪检监察网络举报受理系统的工作提示》,经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研究决定,对我校举报渠道特别是网络举报渠道进行规范。 1.停用校内电子举报邮箱、举报电话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停止使用举报电话0394-8178170,举报邮箱zknujiwei@163.com。 2.使用统一举报电话、举报网站 举报电话:0371-12388 举报网站:http://henan.12388.gov.cn/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伪造证据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中共周口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委驻周口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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