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学校50周年校庆活动纪律要求的通知 |
发布人:
苏畅
发布时间:
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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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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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为保证我校50周年校庆纪念活动热烈隆重、务实节俭、健康有序进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节庆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庆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相关规定,现对我校50周年校庆工作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务实节俭办校庆 学校50周年校庆活动要本着“隆重热烈,务实节俭”的原则,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开支,不追求形式和排场;应注重学校历史的传承和教育精神的弘扬,把活动重点放在总结办学经验、密切与校友联系、弘扬学校优良传统、加强学术交流、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要通过举办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员工的自豪感、荣誉感和归属感,凝心聚力,全面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和影响力,加快建成特色突出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严守纪律规矩,风清气正办校庆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两个责任,严明纪律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校庆工作“八个严禁”: 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文化娱乐活动,不得用校庆经费组织旅游和与校庆无关的参观娱乐活动; 严禁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各类名人明星参与校庆活动; 严禁借校庆系列活动之机发放礼金、礼品、贵重纪念品、奖金、津贴补贴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严禁开展与收费挂钩的成果发布、论文发表等活动; 严禁借机变相公款消费、旅游; 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或出现餐饮浪费行为;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公车私用; 严禁利用相关活动为个人谋取私利。 校友及社会捐赠钱物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受赠手续并纳入学校财务账户和学校资产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各单位和个人不得隐匿、截留所得捐赠钱物,严禁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严禁将获赠款项、物品用于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三、强化责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 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校庆重点工作具体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安排落实,确保校庆各项工作任务都能一一落到实处。各专门工作组要认真准备,根据校庆总体方案确定的具体工作任务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牵头部门要主动做好组织、协调和衔接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确保圆满完成校庆各项工作任务。 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压实工作责任,做好整个校庆活动的落实推进、纪念宣传、预算安排、财务支出、捐赠管理、项目采购等各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自觉弘扬扎实严谨工作之风,加强协调配合,要将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体现在校庆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打折变通、应付了事。 四、强化日常监督,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校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统筹监督合力,畅通监督渠道,精准有效开展监督检查,对校庆活动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问责。 广大师生群众如发现校庆期间有顶风违纪的行为,请及时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8178633;举报邮箱:zknujiwei@163.com。
中 共 周 口 师 范 学 院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河南省监察委员会驻周口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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